民间与启蒙
——关于九十年代民间争鸣问题的思考
王光东
在九十年代的文学研究和文学批评中,“民间”愈来愈引起人们的广泛关注,这不仅表现在它作为一个文学批评术语和文学史研究的视角提供了生机勃勃的理论活力,而且作为一种文化意识和价值立场触动了知识分子对自身存在价值的思考,正是由于“民间”与当代文化和文学的这种内在联系,引起了人们对这一问题的讨论并展开了争鸣。争鸣的焦点是在于提倡民间是否意味着放弃启蒙、放弃知识分子所应承担的社会责任,导致知识分子价值和主体地位的失落?是否走向民间就意味着排斥五四以来的新文化传统?与这些问题密切相关的是如何理解民间,“民间”是否有其相对独立的存在形态?这些问题的提出对于深化“民间”问题的讨论是有意义的。但在讨论过程中对于民间概念的使用和内涵的理解上是有差异的,因此确认民间的内涵及其与启蒙之间的关系以及民间在九十年代提出的意义,对于当下的“民间”讨论就有了一定的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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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向民间是否意味着放弃启蒙和知识分子所应承担的社会责任?这一问题牵扯到三个层面的内容:一、如何理解“民间”;二、如何理解启蒙;三、知识分子与启蒙和“民间”之间的关系。认为走向民间就意味着放弃知识分子的启蒙立场和社会责任的论者,大都认为“民间”本身并不包含有多少现代性的内容,因为迄今为止的民间文化形态大致是悠久的农业文明的产物,在历史上当知识分子的道统与国家政统发生冲突时,政统更多的是通过民间发挥作用,中国民间文化传统与官方意识形态在历史当中形成了水乳交融的深层关系,民间的存在价值就值得考虑。这种观点,显然有悖于中国社会的历史事实。我们可以把民间区分为乡村民间、市井民间和知识分子自身的民间等几种类型,这几种类型与国家权利之间的关系可能有强有弱,有所差异,但它有着相对独立、相对稳定的一面却是事实。有的论者承认“民间”的存在,却认为对于今天的中国来说,“民间的”就意味着“传统的”和“非现代性的”。“走向民间,则意味着走向传统和丧失现代性”(1)。并且认为“真正的民间已经成为各种陈旧观念的旧货场”,“当代中国的民间文化像一锅大杂烩,其中煮着全部自发的生机和几千年积淀的陈腐。在这里生机是微弱的,腐朽却因为长期发酵而气味特别浓烈”(2)。当“民间”的内涵被界定为与“现代性”无关的一种文化形态时,它与知识分子的现代启蒙立场也就丧失了联系,知识分子走向民间,当然也就会失去了启蒙精神和放弃社会责任的承担。对于“民间”与“启蒙”之间的这种理解看似有一定的道理,但实质上却犯了简单化的毛病,忽略了“民间文化形态”的复杂性,忽略了知识分子与民间之间割舍不断的深层联系。我认为民间不仅以其丰富的精神滋养着知识分子的灵魂,而且在知识分子精神与民间精神的联系中不断赋予民间以新的内涵,这已是被文学史的发展过程所证明的道理,从《诗经》到明清小说,从《十日谈》到西方的浪漫派,都与“民间”精神密切相关,难道到了今天的中国,民间就远离了知识分子或文学而成为了一堆垃圾?这一说法的虚妄性不言自明。陈思和在九十年代所发表的《民间的沉浮》和《民间的还原》两篇论文中提出“民间”的概念时,认为“民间”是一个多维度、多层次的概念,从描述文学史的角度出发,它具备了以下凡种特点:(一)它是在国家权力控制相对薄弱的领域产生的,保存相对自由活泼的形式,能够比较真实地表达出民间社会生活的面貌和下层人民的情绪世界;虽然在政治权利面前民间总是以弱势的形态出现,但总是在一定限度内被接纳,并与国家权力相互渗透,它毕竟属于被统治的范畴,有着自己的独立历史和传统。(二)自由自在是它最基本的审美风格。民间的传统意味着人类原始的生命力紧紧拥抱生活本身的过程,由此迸发出对生活的爱与憎,对人类欲望的追求,这是任何道德说教都无法规范、任何政治律条都无法约束、甚至连文明、进步、美这样一些抽象概念也无法涵盖的自由自在。在一个生命力普遍受压抑的文明社会里,这种境界的最高表现形态只能是审美的。所以,它往往是文学艺术产生的源泉。(三)它既然拥有民间宗教、哲学、文学艺术的传统背景,用政治术语说,民主性的精华与封建性的糟粕交杂在一起,构成了独特的藏污纳垢形态,因而要对它作一个简单的价值判断是困难的。如上陈思和对于“民间”的解释包含有这样几层意思:(一)是作为自在的民间文化空间,这一文化空间具有历史的相对性,它包括了种种复杂的成分;(二)是作为审美的文化空间,表现为以自由自在的原始生命活力紧紧拥抱生命本身的过程。这两者之间显然是既相联系又有所不同的。前者是现实的,后者是艺术的或者是审美的,这两者之间相联系的中介环节则是知识分子的民间价值立场,有了这种民间的价值立场,才能使知识分子从“民间的现实社会”中发现“民间”的美学意义,因此,理解“民间”至少要从“现实的自在民间文化空间”、“具有审美意义的民间文化空间”、“知识分子的民间价值立场”这三者之间的相互联系和转化中分析民间文化形态的内涵。否认“民间”具有“现代性”特征的论点,一方面没有充分地意识到民间中所蕴含的自发的现代生机,另一方面则没有看到“现实的自在民间”与知识分子的民间价值立场之间的关系,知识分子的民间价值立场并不是与“民间自在文化”的完全契合,而是在民间状态获得独立、自由,不受外在规范制约的个性精神,这种个性精神仍然保持着知识分子应有的精神品格。当这种精神品格与民间自在文化形态中蕴含着生命活力和生机相互对撞时,民间的、富有活力的生机(这种生机可能微弱,甚至与腐朽纠缠在一起),就会在“自在民间藏污纳垢”的状态中,迸发出现代性的精神光辉,而以知识分子的心灵为中介,转化成为具有审美意义的、诗性的艺术世界,不然我们就无法说明张炜、莫言、沈从文、赵树理等具有民间写作倾向的作家作品在文学史上的意义,也就无法说明在文学史上“民间”对文学发展所具有的巨大推动作用。显然我们所理解的“民间”是多维度和多层面而不是孤立的、静止的,在这个“民间”中流动着精神、情感、价值原则,是主体的民间立场和客体的民间世界相互冲撞、纠缠、交流而后形成的一个艺术世界。在这样一个民间世界中,知识分子是不会也不可能放弃启蒙和对社会责任承担的,只不过其表现形式发生了变化。
